消毒服务机构看过来!消毒服务机构备案全程网办、当场办结!

对消毒服务机构开展备案管理是《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的全新规定,为确保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配合备案管理文件及相关工作指南的起草编写、组织多形式多途径的专项宣贯培训、完成综合业务平台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和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开发,配合“一网通办”网上申报等。目前备案已全程网办、当场办结,为消毒服务机构提供快捷、便利的备案服务。



《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本市对除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以外的消毒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有关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在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后30日内,向注册地的区疾控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本市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册地在本区的消毒服务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除外),其中具有固定场所放置消毒与灭菌设备进行生产的消毒服务机构,其地址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有关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在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后30日内,向青浦区卫健委备案。
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收件。申请人通过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接收凭证。
受理。受理工作人员当场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申请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补证告知书》。
审查。窗口经办人员当场依据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卫健委审核。
决定。区卫健委依据审批条件对相关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当场做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制证与送达。发证窗口工作人员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结果制作《上海市消毒服务机构卫生备案证明》并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一网通办办理网址: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7a079324-0903-4ad3-b4e1-555ebf7540b5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备案的消毒服务项目;
提供工业产品消毒灭菌、医源性织物洗涤消毒、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的消毒服务机构应有对应的生产场所;
一网通办上传材料时应盖章并扫描上传,确保材料上传质量。

消毒服务机构备案是可以全程网办的当场办结的事项。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可当场办结。
全市消毒服务机构备案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截至目前,本市已备案消毒服务机构138家,消毒服务范围覆盖现场消毒、工业产品消毒灭菌、医源性织物洗涤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餐饮具集中消毒、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本市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结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蓝盾行动”专项执法工作,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并开展备案单位的事后监管,在确保营商环境的基础上规范消毒服务市场。

链接:《关于开展本市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s://wsjkw.sh.gov.cn/zhjd2/20230317/6a447caeed604ac3b02e61b2651aaf8a.html

